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理论指导。近年来,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根基,强化政治引领有“高度”
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全部工作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省财政厅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及时跟进学习机制,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财政部门作为服务保障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的政治定位,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机制,并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办调度,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省政府有要求,云南财政见行动抓落实。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切实以高质量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力度”
省财政厅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紧紧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力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创建“云南模范机关”实施意见,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采用“一年一个任务清单”项目化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积极探索模范机关创建新路径、新模式,每季度择优评选“模范机关之星”党支部,集中宣传展示支部党建工作成效、业务工作亮点、党员干部风采,示范带动后进向先进积极靠拢,营造共创共建良好氛围。统筹推进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三支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
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在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中担当奉献,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中展现作为,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攻坚克难。积极培育壮大具有云南特征的财源建设体系,着力增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体推动“三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支持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养老等民生工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居全国第1位。
三、聚焦基层基础、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筑牢战斗堡垒有“强度”
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级九岗”责任清单,经验做法被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在省级机关中广泛推广。创新开展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一体化考核,大幅度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离退休干部等各领域党建整体提升行动,持续巩固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打造财政党建工作品牌,创新开展“政治生日共读”、党课接力赛、书画摄影展、知识竞赛等覆盖广、载体新、实效强的系列活动,带动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团结力量。
2019年以来,先后有9个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或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和云岭红旗党支部,90个集体、11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厅机关团委、机关妇工委分别获评“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省财政厅综合考评连续八年获评“优秀”,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并获评首批“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机关”有“硬度”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党的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省财政厅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紧紧围绕“清廉财政机关”建设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财政部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实现上下贯通联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对财政资金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传承发扬财政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注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加强年轻干部常态化教育、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年轻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