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中“猎密者”出没
来源:国家保密局秘书行政司     2025-08-20 10:24:32     【字体: 】    

如今,越来越多的涉密人员成为微信用户。与此同时,微信中猎取国家秘密、情报(以下简称猎密)的勾当也在频繁发生。

微信中的三种“猎密者”

微信作为一款用户规模庞大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潜伏着大量“猎密者”,主要包括三种:

1.猪笼草型。此种“猎密者”专门捕食贪吃的猎物,方法是金钱诱惑,双方各取所需。有的涉密人员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幻想不劳而获,只要诱饵递至嘴边,就会主动吞食入彀。如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杨某被一名同校“师兄”添加为微信好友,该“师兄”提出,如果杨某愿意提供所在单位相关资料,将给予丰厚报酬。杨某贪财图利,为对方偷拍1项机密级、1项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非法获利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毒蜘蛛型。此种“猎密者”善于对付有一定警惕性的猎物,他们通常先面带笑容,对猎物恭维之、抚摸之、喂食之,持续注入情感、金钱等“麻痹剂”,一步步将其拖入深渊。如某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余某被一名“媒体记者”添加为微信好友,两人聊得颇为投机。一个多月后,该“媒体记者”以写通讯稿为由,请余某帮助搜集相关文件素材,并通过微信汇来一笔钱款。余某未加推却,陆续将工作接触的一些材料提供给对方,其中包括3份秘密级国家秘密、7份情报,非法获利90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3.狐狸型。此种“猎密者”极善伪装和操控人心,能够准确把握猎物情绪,瞅准时机进行恭维、激将等操作,骗取国家秘密、情报。有的涉密人员不加分辨或不善分辨,错把他们当作普通网友,在聊天中谈及国家秘密,结果“密从口出”还不自知。如某军工企业工作人员辛某赴外场工作期间,被一名“美女”添加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辛某根据对方“天真”的询问,将其掌握的4条秘密级国家秘密信息告知该“美女”,被判处拘役3个月。

利用微信猎密的“三板斧”

不同“猎密者”的风格不同,套路却相近。他们利用微信猎密,基本靠耍“三板斧”:

1.架桥过河。对“猎密者”来说,微信“附近的人”等功能是连接其与猎物的“桥”。他们只要开启这些功能,就能主动搜寻、添加目标区域的其他用户,也可以为其他用户所搜寻、添加。在现实中,“猎密者”利用“附近的人”猎密,并不需要真正来到猎物身边,其任意下载一款具有修改手机定位功能的App,就能隐藏真实坐标,伪装到机关单位或涉密场所附近,进而对这块区域内的猎物勾搭试探。

2.布网拉拢。一旦猎物有所回应,“猎密者”就会步步紧跟、主动聊天,套取猎物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判断其是否“有料”、能否榨出“油水”。如果他们从猎物身上闻到了国家秘密的“肉味”,就会精心布设猎网,一步步牵着其鼻子走。就具体手法而言,“猎密者”个个是心理学大师,他们会在猎物“困难”时出谋和划策,在猎物“前进”时鼓励和表扬,在猎物“后退”时批评和激将,在猎物“徘徊”时关怀和体贴,令人防不胜防。

3.垂饵猎密。待到收网时刻,“猎密者”会以工作、研究为借口,抛出金钱、情感等诱饵,向猎物打探、索要国家秘密、情报。他们对此经验丰富,能够因人而异抛出小任务、大诱饵,诱使猎物产生“试试看”的想法。一旦猎物吞钩,他们就会张开血口、露出利齿,由易而难、层层加码,不断提高任务要求,左手示之以好处,右手握之以把柄,将猎物牢牢把控,发展为长期稳定的猎密工具。

与传统猎密形式相比,“猎密者”利用微信猎密的“三板斧”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隐蔽性。“猎密者”从网上来,将真实面目隐藏在微信之后。他们在微信中的地理位置可能是虚拟的,注册的个人信息可能是伪造的,聊天的内容模棱两可,实施的猎密活动往往隐身消痕,犹如羚羊夜宿,挂角于树、脚不着地,很难发现和辨别,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二是诱惑力。“猎密者”与猎物假意周旋,挖空心思投其所好,让他们感到自己深受赏识,以为找到“人生知己”,将自身情况和盘托出。殊不知,“猎密者”在掌握这些信息后,会进一步结合其思想倾向和内心欲望,为他们量身定做诱饵,贪财的以金钱为饵,空虚的以情感为饵,虚荣的以恭维为饵,骄傲的以激将为饵,有针对性地增加吞饵概率。

三是机动性。“猎密者”利用微信猎密,既不需要成本,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他们只要有一部手机或一台计算机,再注册若干微信账号,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在这片充满猎密机会的虚拟世界中“大显身手”。其甚至还可以利用技术手段,由机器完成批量搜寻、添加好友等操作,连人力资本都无须投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