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检察院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始终将抓好机关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充分释放“更强党建”的保障作用,不断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
贯穿“一条主线”,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铸牢政治忠诚为主线,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创新“关键少数”带头学、专题党课引领学、每周点题计划学、青年沙龙研讨学等“N学联动”模式。引导一线检察官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审视、讲解所办案件,在学思践悟中深化理念变革,推动办案质效提升。2025年上半年开展党组会议学习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2次,理论入脑入心、行动见行见效。
聚焦“三个融合”,推动党建业务深融合
机制融合,压实党建责任。制定年度党建规划、党支部工作制度及创建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完善党组主体责任、支部任务“双清单”。构建“党组领导、支部推动、小组督促”责任链条,健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运行机制。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开展支部常态化“政治体检”,压实责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业务融合,激发办案动能。坚持“抓党建就是抓业务,抓业务必须强党建”,创新推行“1+1+N”党员先锋办案模式(一个团队至少一名党员,一名党员帮带多名骨干),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履职动能。建强“党建堡垒”,专注于办理首例、新类型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党建、业务的“双重过硬”。强化示范引领,做到“办案质效提升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队伍融合,锻造过硬铁军。选派20名干警赴上海浦东跟班学习,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联合举办公诉人业务竞赛,队伍专业能力显著提升,获省院党组肯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凝聚“四个共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凝聚维护安全共识,服务大局坚决有力。维护安全稳定坚决有力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凝聚服务发展共识,履职担当精准有效。立足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凝聚司法为民共识,保障民生用心用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守护“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安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化“一站式”办案机制。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信访,确保件件有回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25年来发放救助金2.5万元。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凝聚精准监督共识,提质增效全面协调。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刑事检察向“精准化”迈进,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民事检察突出“深”字,加强对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行政检察围绕“实”字,促进依法行政与争议化解。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稳”字,在法定领域持续发力,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
怒江州检察机关将持续巩固深化党建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怒江新篇章提供更坚实司法保障,让“检察蓝”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践中绽放更加绚丽光彩。
(供稿:怒江州检察院 审核:杨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