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今年,玉溪市直机关工委部署开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3个条例情况督查工作,以精准督查推动机关党建不断提质增效。
党组织“两个功能”明显增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深化理论武装强根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市委办等80家单位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115个,连续4年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活动,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织密组织体系强基础。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班子成员,落实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有序。市聂耳文化中心、市审计局等单位调整组织设置,成立机关党委;市公安局等单位结合机构改革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保证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严肃组织生活强党性。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做到频次达标、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
党建和业务融合度明显增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互促。树立正确导向促融合。坚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实施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营造了“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服务中心工作显担当。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引导党员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湖泊保护、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勇当先锋,60个市直单位挂钩服务杞麓湖脱劣攻坚工作,为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密切联系群众解难事。落实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结合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服务清单”和干部“为民办实事清单”,80个单位公开承诺服务清单404项,扎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明显增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岗位履职好、作风品行好、群众评价好的党员队伍。深化教育培训强队伍。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集中教育,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党员基本培训等,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化日常管理强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特点,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督促党员按期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参加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不断增强。深化作风整顿强队伍。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等问题,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增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压紧压实各级机关党建责任,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落实的主体责任更加清晰,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以及机关工委书记、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四级四岗”党建责任压得更实。二是工作落实更加高效。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扩先提中治软”工作质量逐步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不断规范完善。三是要素保障更加有力。推动落实按不低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2%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双向交流,党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严格按不低于本单位公用经费5%的比例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部门行政预算,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得到有效保障。
(供稿:玉溪市直机关工委 审核: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