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中践行初心使命。
发挥立法之能,筑牢维护群众权益的“法治堤坝”。针对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短板,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村庄“脏、乱、差”问题,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立法,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基层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制定《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古城延续文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主导制定全省第一部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对加强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传承和展示工业精神,弘扬工业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易门绿汁镇成为影视剧中的“天然布景”。
发挥监督之效,织密保障民生福祉的“安全网”。针对全市行政执法不到位、执法质量不高和刑事发案高位运行、侵财案件高发多发等突出问题,聚焦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率先在全省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发案防控工作分别开展质询,以行政执法不作为、行政案件纠错率败诉率较高和命案、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以及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直指依法履职不到位这一重点问题,“质”出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询”出整改问题的决心和依法履职的举措。通过各方努力,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民族宗教等领域和基层执法同比大幅增长,行政执法从“事后惩戒”向“过程监管”优化,行政案件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刑事发案防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发挥代表之力,架起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出台《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将代表履职报告制度拓展至间接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拓展代表履职途径,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票决出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要素保障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专业化的跟踪监督,推动解决落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对代表提出的250件建议进行多轮排查,研究确定40件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帮助基层解决“急难小”民生问题,将“小微难事”办成温暖人心的“惠民实事”。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50件建议全部办结,建议解决率达81.6%,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合力督办省人大代表建议,联合红河州协调资金315.03万元,建设华宁县华溪镇甫甸社区石城村至建水县利民乡清江村产业发展连接道路540米瓶颈路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强化区域交通网络对柑橘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解决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供稿:张灵萍 审核:吕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