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生态环保主责主业,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统领,把牢“两个维护”政治方向
局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云南省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示范领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专题辅导,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
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局党组牢牢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生态环保主责主业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着力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难题。紧扣怒江作为“三江并流”核心区、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的定位,锚定“守护好怒江的绿水青山”目标任务,深耕“党建红引领生态美”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下沉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主战场一线攻坚破难。“十四五”以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怒江生态文明建设跨越式推进,2021—2024全州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四年考核优秀,生态环境质量长期稳居全省前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福贡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泸水、福贡、贡山三县(市)被授予“中国天然氧吧”称号,贡山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独龙江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的优秀案例,兰坪箐花甸国家湿地公园成为云南省新增3个国家级生态品牌之一,生态绿色底色愈发鲜明。从严抓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评估结果为“优”(I级),持续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云南独龙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促独龙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国家优秀实践成果,“两山”转化成效日益显现。
锻造过硬队伍,夯实事业发展人才支撑
局党组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全体党员共同抓”的责任格局。规范组织管理,严格党员教育全链条管理,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激励党员在督察整改、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等重点岗位争先进、创佳绩。近三年来,党支部2名支委成员被表彰为州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四好”党员,2025年度机关党建考核获得“好”等次,2026年党支部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严把党员发展关口,近三年来发展党员1名,培养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活力不断迸发。持续深化作风效能革命,聚焦噪声扰民、异味污染、饮水安全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行拉网排查、清单管理、闭环整改,2026年上半年,办结环境信访投诉17件,推进“三服务事项”6项,不断增强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将继续扛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两山”转化实践,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云南建设怒江实践新篇章。
(供稿: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审核:杨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