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水利抗震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
确保震损水利工程修复专项资金使用到位
省水利厅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把切实加强对中央下拨我省用于水利抗震救灾抢险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管,作为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调研的重点内容。近期,派出了以厅领导带队的多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到昭通、丽江、德宏等地震灾区,对抗震救灾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使用计划、规范物资采购程序、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对部分震损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调研和检查,我省用于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凡抗震救灾资金均实行了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和报帐制管理,做到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安排使用,资金计划下达和拨付公开及时,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程序规范透明,质量监督落实到位,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及骗取水利救灾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到目前,中央水利抗震救灾应急经费6450万元已全部到位县(市、区)财政部门,正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施工单位,各项水利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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