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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机关1个集体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1名民警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发布时间:2021-01-07责任编辑:陆思瑞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点击:109
2020年12月29日,省委省直机关妇工委主任李红梅、副主任张燕一行,在交警总队党委委员、政委周铋禄和厅机关妇工委委员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北片区执法窗口,为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的高支队北片区执法窗口授牌,为荣获“ 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的朱朝霞同志颁发奖章及荣誉证书。
李红梅主任和周铋禄政委为高支队北片区执法窗口颁发“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奖牌和荣誉证书
“云南省三八红旗手”朱朝霞同志的奖章和荣誉证书
授牌仪式后,李红梅主任一行先后参观检查了高支队北片区执法窗口民警现场办理交管业务的情况,查看了民警指导群众使用自助终端现场完成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等情况,详细了解了我省公安交警在“放管服”工作中不断完善“网上办、指尖办、快捷办”的服务举措,听取了高支队北片区执法窗口负责人关于执法窗口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同时与厅机关各级妇女组织及女民警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听取对妇工委和各级妇女组织的建议。
李红梅主任强调,“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是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的先进集体,是妇联组织授予的终身荣誉。对荣获此殊荣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充分肯定厅机关开展创建“三八红旗集体”“ 三八红旗手”活动,培树先进典型的做法和成效,对长期坚守、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和各条战线的广大妇女同胞表示诚挚的慰问。勉励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功立业;号召广大妇女同胞们以“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云南省三八红旗手”为标杆,向先进典型学习,用实际行动把奖牌擦得更亮,在新的发展阶段展示新的作为,彰显新的担当,为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巾帼力量奋斗建功。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既是党委、政府和妇联等组织对我们各项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每一位女民警、女职工、女协警今后工作的鼓舞和鞭策。大家将倍加珍惜荣誉、奋力开拓进取、勇创时代新功,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的总要求,展现新时代女警形象。
供稿:徐芳 审核:孙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