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
省直纪工委十八大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综述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18-01-23 17:14:15     【字体: 】    

 

                                          强化责任担当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省直纪工委作为省纪委的派出机构,点上负责监督省直机关工委班子及成员和处级党员干部,面上负责领导120多个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负责审理省直机关处级干部的党纪处分。2013年来,顺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我委树牢“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四种形态”,不断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发挥“探头”作用,督促工委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领导班子常抓常议。强化政治监督,始终把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反腐倡廉重要会议和习近平、王岐山等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工委会重要议题,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结合省直机关和工委实际,统筹谋划机关党的建设,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各尽其责。督促工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分担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监督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按照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和“三会一课”、党务及“三公经费”公开等制度;工委会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杜绝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发挥常驻和熟悉工委广大干部职工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的各种情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注重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制定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明确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为谈话对象,明确了谈话类型、内容和实施程序。

二、加强检查指导,推动省直机关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统筹安排部署。按照省纪委全会和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部署,结合省直机关实际,每年及时制定下发《省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始终把党章和党纪党规、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中之重。

二是推动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创新工作方式,先后举办了省直机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组织艺术家创作了一组图文并茂的党内法规漫画长卷,印制1800套下发省直单位8400多个基层党组织。

三是扎实开展检查指导。按照省纪委部署和要求,每年不定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工作中遇到困难的,给予业务指导或协调帮助,2013年来,累计开展纪检业务咨询、指导320多人次。

四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结合纪检工作形势和任务,采取我委自办培训、委托省级机关党校培训和组织到省外学习培训等,不断提升省直机关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2013年来,累计培训省直机关纪委书记、专(兼)职纪检干部270多人次。

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云南机关党建网、省直机关纪检工作QQ群、省直纪工委片区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讲话,宣传省直单位好的做法经验;注重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凡我委自办的案件,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公告,不定期下发典型案件通报,中纪委监察部网、东方网、凤凰网等先后转载。2013年来,累计在中纪委、省纪委、云南日报等媒体刊物发文250多篇,3次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恪尽职守、严格执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驰而不息开展“四风”督查。按照《省直机关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期间,紧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滥发实物、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商请交警、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集中督查。紧盯“四风”形态新动向,创新方式,抓早抓小,狠杀顶风违纪行为,强烈释放“越查越严”信号。2013年来,先后出动500多人次,抽查省直机关及下属单位230多个,核查车辆信息3万多条,排查公款消费餐饮票据4500多万元。对发现的违纪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责成相关单位给予党纪处分5人、责令书面检查8人、责令整改17起、扣发绩效奖励6人、解除劳动合同2人。

二是注重时效做好信访举报。采取公开设立举报箱、开通省直机关网络举报专区等形式,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坚持问题线索专人管理、集体排查等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处理原则,对署实名的、上级交办的、顶风违纪的信访件,及时安排人员,直查快处;对需转办、督办的,及时办理并做好跟踪督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13年来,共收到信访举报418件,经集体排查,谈话函询38件,初核120件、转立案37件。

三是攻坚克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盯着“三类重点人”,把握好“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四种形态”的承接转换,坚持敢于碰硬、迎难而上,做到案情分析透彻、准备工作充分、严格报批程序,遵循办案规律,狠抓安全工作落实,确保了执纪审查顺利实施,先后查处了云南煤炭地质勘查院系列案、省统计局系列案、省地税局系列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2014年创造了4起专案同时推进、22个单位108人共同参与的历史记录。2013年来,共立案71件,组织实施“两规”33次,移送司法机关查处25人,收缴违纪款25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无论办案数量、收缴款项,还是政治、社会影响,相比我委以往同期,均创历史之最。

四是依纪依规审理案件。严格落实专人主审、室务会集体审、纪工委会终审“三审定案”制度,积极探索法治理念在党纪案件审理实践中的运用,积极推进纪在法前和纪严于法的有机统一,不断强化领导、法纪、大局、主业和责任“五种意识”,始终严把案件受理、定性量纪和提交执行“三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审理谈话作用,以案说纪、以理服人,使违纪党员既明白自己错在哪,又感受到组织的挽救和关怀。2013年来,共审结案件103件,给予党纪处分102人,其中,正处级干部61人、副处级干部27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人、留党察看15人、开除党籍56人,继续保持了零申诉。

四、注重队伍建设,打造能征善战过硬团队

一是抓班子建设,注重团结干事。围绕“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践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追求高效一流的工作成效”的团队建设目标,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凭实绩使用干部,树立良好用人导向,严格自律,团结协作,当好表率。

二是抓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始终把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四群”、“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开展“评星授旗”、“党纪法规学习日”活动,倡导“正人先正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敬业奉献精神,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干部。

三是抓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提“人人会监督、能办案”,每次问题线索排查、每起案件调查,坚持集体讨论分析、共同拟定工作方案;工作实践中,注重交任务、压担子与传帮带的有机结合,注重发挥主办人主观能动性与同事间协调配合,注重做好“一案三报告”和工作经验交流,促使干部综合素质共同提高、快速成长,2013年来,先后有2名干部提拔为副处、3名提拔为正处、1名提拔为副厅。

五、着眼长远发展,加强工作调研和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纪检工作调研。每年联合省纪检监察学会省直单位分会,组织开展“省直机关反腐倡廉调研论文评选活动”,2013年来,共收到论文520多篇,评比表彰了106篇;结合纪律审查工作实践,先后撰写上报了《省直机关发生案件原因分析及对策》、《省级派驻机构查办案件“三多一少”现状原因分析及建议》、《省直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调研报告》、《省直机关纪委履行职责情况调研报告》、《当前省直机关纪委亟待解决三个问题及建议》等,为省纪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扎实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按照省纪委要求和我委职责,为推动“两个责任”在省直机关落地生根,代工委制定下发了《关于省直机关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代省纪委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后续工作的相关规定》、《省直纪工委委员分片联系指导省直机关纪检工作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提升了纪检工作规范化、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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