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商局针对近期全省旅游市场反复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下发《云南省工商局关于认真排查旅游市场存在问题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旅游市场购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强迫购物及变相强迫购物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购物店采取“人盯人”“认老乡”“包间销售”的方式强制游客购物;二是购物店与旅行社、导游、司机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刹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变相安排团队和散客进店购物;三是部分购物店化整为零,进驻景区、古城、休息站、村寨等,衍生出“景区+购物”“餐厅+购物”等新的经营方式,与旅行社、导游串通,变相安排团队进店购物。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整治上述存在问题,推进建设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作用,加强旅游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二是推进购物商店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查验、退换货等重点管理制度,督促购物商店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及时受理处理游客投诉。扎实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景区、进购物市场、进购物企业工作,拓展现场投诉维权处理渠道。四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善税控措施,推进“一店一票”工作。五是助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主动融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建设,在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共享、与12315投诉举报平台互联互通。
(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