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下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近期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通报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了《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各州(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报强调,目前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地区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主要是日常监督检查跟不上,对旅游购物场所检查不全面、不细致,一些违法行为还浮在面上。二是部分州(市)案件查办力度不够。不主动挖掘违法线索,“诉转案”不足,查办案件在数量上和处罚力度上有差距,缺乏大要案件。三是部分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存在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店面名称与营业执照核准名称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亮照经营、明码标价、退换货等管理制度不落实。
通报要求,下一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地开展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工作。一是要服务好云南旅游转型升级。按照《关于深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服务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围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服务好云南旅游转型升级。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诉转案”力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排查力度,在全面排查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行为基础上,加大“诉转案”力度,通过投诉分析、舆情监控、线上监测及相关部门提供等多种渠道,摸排案件线索,不断拓展违法线索来源。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旅游市场顽疾,认真做好“行转刑”工作。四是要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一机游”相关工作,尤其是“一机游”转办投诉件的收集处理工作。积极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努力实现“两个全覆盖”。(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