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下午,校(院)机关党委召开2020年第一次委员会会议(扩大),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听取校(院)机关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及2020年工作打算。副校(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加坤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会议,机关工会、青工委、妇委会委员列席会议。
会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施利首先领学《条例》,她结合学习《条例》原文和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对比新旧《条例》异同,分章节对《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谈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初步打算。
机关工会主席李娅,机关党委委员、青工委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李劲伟,机关党委委员、妇委会主任、党史教研部主任熊黎明分别汇报了工会工作、青年工作、妇女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不足及2020年的工作打算。
集中学习《条例》后,李加坤同志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为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校(院)作为政治机关、政治学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机关党委委员要学在前、做表率,带头学习《条例》,认真执行《条例》,带动各党支部依据《条例》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校(院)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走在省直机关各党组织的前列。
听取群团工作汇报后,李加坤同志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群团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认为,2019年校(院)群团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明显,机关工会服务教职工更加贴心,青工委工作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妇委会工作特点特色更加鲜明。同时指出,机关工会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到位,工会委员、小组长作用发挥不明显;青工委对青年的凝聚力、组织力、号召力还有待加强;妇委会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娘家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他要求,2020年,校(院)机关群团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找准职能定位,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机关工会要竭诚做好服务,落实好职工福利慰问,举办好文化体育活动,解决好职工后顾之忧,使机关工会更好成为“职工之家”;青工委要积极搭建平台,突出政治引领,开展特色活动,注重实践锻炼,助力党校青年更好建功新时代;妇委会要加强密切联系,突出党校性质特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塑造妇女工作亮点,更好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
供稿:杜斌 摄影:刘嘉 审核: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