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工作安排,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按照“我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要求,作为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云南省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云南省2021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书,与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五项举措”,为产业工人办实事、解难事。
聚焦提升幸福指数,推动配套政策惠及产业工人。一是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落实产业工人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数量、比例要求,推进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产业工人政治地位提高。二是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宣传贯彻,切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增加一线劳动者报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实施技能云南行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助推产业工人成长成才。三是维护产业工人生命健康权益。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不放松,通过源头参与、群众监督、隐患治理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权益。
聚焦发挥示范作用,全面带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全国试点工作。落实曲靖市麒麟职教集团的全国试点工作,支持其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典型,在全国创造更多的工作品牌。二是抓实省级示范点建设。在省级产业系统公司、非公企业和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建示范点,进一步发挥省级重点行业产业工人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抓细各层级示范点建设。指导各州市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工业园区)、龙头领军和“小巨人”企业中,加大示范点建设;省级有关产业系统公司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动改革,努力构建国家级示范点为标杆、省级示范点为牵引、州市和省级产业系统公司示范点为支撑的多层次示范体系,全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聚焦激发劳动热情,全面展示产业工人时代风采。一是打造产业工人宣传主阵地。积极推动各家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设专栏,在主流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主要版面、栏目、页面开办主题专栏,聚焦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五大任务,展现产业发展和产业工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生动实践。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浸润青年学子心灵,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技能素质,立志成才、报效国家。二是办好云南省职工创新成果展。以“创新引领时代,奋斗成就百年”为主题,举办好云南省第四届职工创新成果展,充分展示产业工人在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造热情。三是开展工匠人物和创新项目年度发布活动。对第五届“云岭工匠”、首届示范性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021年度云南省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云南省第四届职工创新成果评选结果和创新成果展优秀项目等进行发布,运用直播、3D、VR等新技术扩大影响力,积极培厚工匠精神土壤,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供稿:省总工会 赵雄丽 审核: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