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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矿安监局:苦战30天,做到“6个全”,力保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煤矿安全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1-06-07 13:54:45     【字体: 】    

6月1日,云南煤矿安监局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工作要求。云南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德安要求,苦战30天,做到“6个全”,力保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煤矿安全。

全面落实责任

监察员对所联系煤矿要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到位,不能无所事事,不以为然,联系指导不限于简单的电话沟通,一定要把压力传递到煤矿,要把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到位,特别要重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执法组要对所负责片区和每一次执法负责,做到对片区每一个煤矿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同时要认真落实“四个会”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查不深、查不透的问题发生,确保每一次执法精准、严实。省局、分局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要对所联系的辖区和分管的业务负责,对不放心、没有底的煤矿,要及时采取措施,该叫停的及时叫停,该采取联合惩戒的立即联合惩戒。

全方位研判风险

一是煤价高位运行带来风险。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在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特别是对煤炭价格4次大幅上升阶段的事故规律分析,对抓好云南的煤矿安全生产很有对照意义。当前,全省电煤紧张,煤炭需求旺盛,煤价持续高位运行,特别容易滋生超能力、超强度、弄虚作假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是汛期极端天气带来风险。近期,气象局接连发出强对流黄色预警,指出云南部分地方均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局地冰雹和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极端天气极易对煤矿供电、监控等造成影响,导致人员滞留井下。另外,极端天气还特别容易造成淹井、地面水溃入井下等事故,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三是灾害防治不力带来风险。瓦斯防治方面,部分煤矿对瓦斯超限习以为常,超限后不停电撤人,不分析原因,不采取措施,瓦斯“零超限”目标理念树得不牢;防治水方面,一些煤矿落实有掘必探、物探和钻探结合、“两把锁”管理措施形同虚设;顶板管理方面,巷道掘进不落实前探支护措施;机电运输方面,有关设备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要求情况仍然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总体来说,灾害防治能力很脆弱,极易带来风险。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带来风险。云南尚有69处被整合矿井还没有完全处置到位,极有可能以检修、整改、回撤设备的名义违法组织生产,部分建设矿井边建设边出煤的习惯思维没有彻底改变,假密闭、隐瞒采掘头面的违法行为还没有完全杜绝,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和私挖滥采也有可能铤而走险。

五是安全责任悬空带来风险。5月16日,焦点访谈曝光了昭通境内两处煤矿的违法行为,暴露出两个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自己法定职责不清楚等严重问题,安全生产责任与实际脱钩,安全办公会形同虚设。充分说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还很普遍。在监管层面,近期地方政府选举换届,很有可能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监察层面也存在疲劳厌战情绪,联系矿井制度落实打折扣,“1234567”工作机制和两个“345”的责任制落实都存在差距。

六是教训吸取不深刻带来风险。通过监督检查产业集团,暴露出很多煤矿没有吸取别人的事故教训,“四个看待”仍停留在口头上。

全过程防控事故

云南煤矿安监局将制定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防控一张表,做到一矿一研判,研判分析每个煤矿的风险;做到一矿一措施,明确每个煤矿的安全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采取大排查执法、专项监察、巡查督促、督促驻矿盯守、暗查暗访、全县监督检查等方式,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一矿一责任,督促落实驻矿盯守人员,明确每个矿的联系人、联系分局、联系处室。

全员下沉执法

苦战30天,打好攻坚战,各分局要按照监察执法计划和一矿一措施的要求,全员行动,综合采取大排查、靶向执法、专项监察等方式,认真开展监察执法。联系处室要下沉分局,协助分局一个矿一个矿开展排查,一个矿一个矿落实措施,对有非法违法嫌疑、不放心的煤矿,适时开展暗查暗访,夜查夜访,发现违法生产行为的,严厉打击、敢于碰硬、绝不含糊。凡是发现非法生产或重大隐患的,由分局严肃查处。对重大隐患,不但要处罚,而且要调查问责,严肃处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不但要大额罚款,还要在全省通报,通过媒体曝光、联合惩戒,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全覆盖警示教育

要组织观看重庆松藻煤矿“9·27”火灾事故、湖南源江山煤矿“11·29”透水事故、山东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等3起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和《生命重于泰山》电视宣传片,确保煤矿企业、监管监察系统全体人员做到全覆盖观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全天候值班值守

6月份,云南煤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随时待命,周末和端午节期间,省局、分局由局领导带队巡查暗访。工作日实行24小时带班和值守,确保有局领导带班和值守人员,并保持电话畅通。认真落实“三层四级五责”在线检查责任制,发现瓦斯超限的,要依法处理、及时处理,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停电撤人、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追责问责几项措施的落实。抓好调度抽查工作,调度煤矿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在位、驻矿盯守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救护队是否在应急状态。

供稿: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  骆吉旺   审核:张绍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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