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有关要求,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各所属党组织围绕“五个环节”,认真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和管理工作,7月1日前共为市直机关402名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把做好纪念章颁发工作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委会、专题会多次研究部署,并组织召开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明确颁发程序、颁发方式、管理要求等事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掌握进度,做好相关问题解答,确保纪念章颁发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全面摸底,确保底数精准。坚持把摸底统计作为做好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首要环节,“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统计于今年3月启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通过摸底排查、逐级上报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查证相结合的方式,对党龄达到50周年的党员进行全面统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重复。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共摸排出市直机关符合条件的党员402名。
审核公示,严把资格关口。根据“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相关工作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各直属党组织双向研判,审查党员身份,核实党龄,并组织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示,经集体研究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审核同意后,决定是否予以颁发纪念章。经审核并公示,市直机关402名党员符合颁发条件,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党员申领了纪念章。
有序组织,全面开展颁授。按照“贯穿六月,梯次推进,‘七一’前完成集中颁发”的要求,市领导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地研学”活动中为市直机关5名老党员开展集中颁发仪式,并结合走访慰问进行颁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普洱市直机关表彰会上为市直机关10名老党员开展集中颁发仪式;市直机关各党组织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走访慰问上门、结合庆祝活动等方式,对其余纪念章获得者进行颁发,严密组织纪念章颁发工作,点亮党的温暖和关怀。
赓续传承,凝聚奋进伟力。市直机关党组织突出政治关怀,以“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为契机,同步开展赓续传承系列活动,着力把纪念章颁发过程转化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在纪念章颁发过程中,市直机关各党组织既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注意防止和管控舆情,又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反映反响,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
供稿: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曹芸芳 审核: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