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快讯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云南省检察院传达学习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2-02-28 17:43:00     【字体: 】    

按照《关于传达学习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省检察院及时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对照《情况通报》指出的滇池沿岸违规违建背后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应当汲取的教训与警示,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全体检察人员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强化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做实做细做精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云南检察力量。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好中央生态文明战略部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在办理每一个司法案件、开展每一项检察工作中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公平正义。健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常态化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着力查办一批公益受损严重、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社会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硬骨头”典型案件,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司法监督,以更多优质生态检察产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质效,促进生态环境治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湖泊革命”等重大部署,发挥“四大检察”多元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环保督察重点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在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方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做实生态文明法治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通过政治轮训、落实司法责任制、考核评估等形式,以提升政治素质和办案能力为核心目标,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准,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见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供稿:省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    审核:李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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