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保山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延伸检查腾冲市和龙陵县,抽查检查非煤矿山3座、尾矿库3座,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保山市人民政府反馈了意见,并提出工作要求。
督查组听取了保山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台账,详细了解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监管层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大排查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等情况开展检查。深入矿山井下作业现场,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抽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查组指出,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各部门扎实履职,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开展安全监管,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相关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和差距。
督查组要求,保山市要正视问题和不足,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查找差距,采取攻坚行动,尽快弥补欠账,确保取得预期成果。二是进一步抓实转型升级,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立足“两个根本”,坚持减量提质,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科学规划确定矿山数量、分布,推动矿业集中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非治违”。统筹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及应急、自然、公安等单位部门监管力量,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盯住重点地区,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工作上新台阶。将腾冲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作为重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指导,坚定不移地完成腾冲市安全生产攻坚任务。五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做好雨季三防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立即开展汛期前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检查,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供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机关党委刘冬 审核:朱潞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