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快讯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 全力打造住房公积金特色服务品牌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2-07-29 16:10:14     【字体: 】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作表率。

抓党建固根基,在争先创优上作表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责任、首要政治任务,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主题团日”“工会团建”等时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持续建设,省级中心人员的政治素养、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单位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先后荣获2018年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并于2021年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云南省直机关第三届“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团队二等奖,云南省直机关职工体育运动会广播体操比赛一等奖,荣获省、市级集体荣誉30多项,6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转作风提效率,在推进工作落实上作表率。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省级中心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践行“三法三化”工作方法抓工作落实,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目标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将“最多跑一趟”升级为“足不出户办业务”“随时随地指尖办业务”。在昆明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增设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点,在“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预审受理服务接口,实现客户“零资料、零费用、零跑腿”对二手房买卖和公积金贷款进行预审批。高标准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对接,8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其中“跨省通办”业务效率高、口碑好、满意度高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扬。持续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截至6月份,数字化档案加工累计收存705.67万页,为推动“智慧公积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强服务严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作表率。全面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活动。今年以来,集中组织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知识培训暨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专题培训2次,4次到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宣讲,先后到11所高校、企业现场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材料发放等服务;主动与开发商对接,对合作楼盘提供上门收件服务,2022年上半年,合作楼盘准入43个(含续签楼盘),新增缴存单位59家,新增缴存职工同比增长49.7%。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合作银行服务评价及大额资金存放办法(试行)》,优化银行考核评价机制及存款结构,资金实现保值增值。健全完善联查机制和公积金失信名单制度,杜绝违规提取行为,有效降低资金风险。

保民生促稳定,在惠民政策落实上作表率。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试点工作,帮助稳定进城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青年人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适度上调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由之前的单职工30万元、双职工50万元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80万元,进一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新贷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缴存职工的经济压力,住房公积金低利率政策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积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抓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落实;积极推进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政策落实,让群众切身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目前,个人住房贷款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批,抵押完成后5个工作内放款,上半年,发放贷款笔数同比增长97.5%、发放贷款金额同比增长160.6%、支持购房面积同比增长106.92%。

(供稿:梁本丹 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处长 杜华瑞)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