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快讯
“四个着力”提升纪检工作 “辨识度”“贡献率”
——省乡村振兴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亮点频现成效显著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2-09-19 11:54:26     【字体: 】    

今年以来,省乡村振兴局机关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造“清廉机关”建设升级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机关纪委创立的纪检“1234510”工作规则和“清廉机关”建设多次得到上级机关和检查组高度肯定,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网站刊载。

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更加持续、全面、自觉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习通报违纪违法案例30余个。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零容忍》《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周凯家族式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并开展学习讨论,谈体会、谈认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教育干部不越“红线”、不破“防线”、不触“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教育。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购买《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并组织认真学习,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成为尊廉、崇廉、守廉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强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依托“三会一课”、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进行正风肃纪教育,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廉政谈话等制度。制定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纪检工作要点,组织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21年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任务。协助局党组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印发《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各党支部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查找职能职责、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出廉政风险点。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并根据工作岗位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措施办法,量化评定标准。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组成督导组,按季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督导,推动整改各类问题18个。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好节日防控,加强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节前教育和纪律作风检查,节前发布廉政信息1178条次,先后5次组织对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四风”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节假日廉政防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党内监督有效落实。

着力强化标本兼治,抓好日常监督,打造“清廉机关”升级版。一是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行动。牵头制定局党组《关于实施“清廉机关”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正风肃纪雷霆行动、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行动等8项行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清正勤勉、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围崇清尚廉、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认真做好家风教育常态化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巩固放大政治生态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政治氛围,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及家属拒腐防变、崇廉尚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三是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要求,印发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2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7条整改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一并推进,做到“两不误、双推进”。四是扎实抓好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组织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作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工作组对省乡村振兴局纪律作风进行了专项检查。牵头组织相关处室严格对照检查组现场指出的9个具体问题,反馈的4个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情况。

着力强化能力提升,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做执纪守纪的示范和标杆。一是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带头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真正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严格贯彻落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机关纪委依纪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网上专题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教育引导全体纪检干部把学习全会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具体举措的实际行动。积极参加省级机关党校组织机关纪委书记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三是带头落实作风革命。加强纪检队伍作风建设,要求机关纪委带头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对机关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督促纪检干部正风强身、清正廉洁。

(供稿:孙小波 审核: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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