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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聚焦“四个机关”定位 强化“四个属性”质效 着力推进机关党建与人大工作融合发展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3-03-21 15:20:33     【字体: 】    

近年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党建引领,聚焦“四个机关”建设,强化“四个属性”,在推进党建与人大工作融合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聚焦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铸牢政治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走在模范机关建设的第一方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议题”,探索践行“三必学”工作法,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制度,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和“争做一辈子好支书”实践活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牵头负责的绿色能源牌、县域经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等挂钩联系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林长制督察不断深化,市委安排的改革任务事项顺利推进。三是突出党建引领。扛实党建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以“规范、创新、融合”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2个党支部分别被命名为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和全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聚焦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发展民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继完成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后,选举产生临沧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二是凝聚民力推动改革发展。运用座谈、论证、咨询等方式倾听民意、集中民智、问计于民,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三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民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了解来自基层一线的法治需求,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沿边开放、民生保障、人居环境提升等热点问题,以清单化监督、协同化推进强化监督。

  

聚焦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强化法治属性。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是拓宽监督的“视野”。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延伸监督探头,通过工作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对兴边富民示范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人民法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开展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二是增强立法的“活力”。坚持问题导向、长远导向和有益补充原则,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启“小快灵”“小而精”立法实践,制定颁布了《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统筹立法现实需求和立法效果,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立法建议列入立法规划。三是维护法治的“威严”。维护宪法权威,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依法审查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

  

聚焦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守人民属性。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是密切“两个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二是畅通民情渠道。组织开展代表会前视察,建立健全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领导领办、重点督办等机制,不断提升面商率、满意率和解决率。在全省率先实现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建成并投入使用77个代表工作站、940个代表联络室。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12345”工作法推进“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全市6001名各级人大代表组建666个代表小组,实实在在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办实事1145件,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为民办实事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供稿:李光旭 审核:蔡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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