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坚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能定位,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换挡提速。
一、坚持擦亮政治底色,在践行走好“两个维护”第一方阵上带好头做标杆。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对标中央、省委和州委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争当“三个表率”,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跑好贯彻落实的“第一棒”。
(二)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通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行业)讲堂、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支书督学”等方式,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开展2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培训党员1230名。为怒江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征订《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辅导材料共3560套。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截至10月,怒江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共开展“三会一课”4174次、主题党日活动1197次。
二、坚持聚焦创先提质,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上出实招求实效。
(一)抓实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以“五强五带头”为主要内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州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并配套下发了《怒江州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树办法(试行)》和《怒江州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实地复核指标体系》,2023年起,每年创建一批州直机关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并向上级推荐申报创建州级、省级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二)加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根据《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的指导办法》,着力打造“一单位一品牌”,成功创建了州委党校、州法院、州生态环境局等9个党建示范点,为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提供了有效载体。组织开展机关党建“亮点大比拼”,71个基层党组织采取现场PPT讲演的方式“同台竞技”,真正达到了出实招、比亮点、促创先的目的。
三、坚持立足中心任务,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强担当有作为。
(一)抓实党建促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中心任务的“引擎作用”,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促强边固防和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促产业发展、促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必答题”,进一步压实各级机关党组织政治责任。
(二)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怒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研究下发了《关于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明确从六个方面深度融合,指导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三)夯实服务群众基础。年初,怒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组成2个调研组深入10个社区就“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深入调研,制定下发《“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解决社区“出单难”、单位“服务难”等问题。截至10月底,州直机关党组织已完成服务203次,累计服务时长695.77小时;党员已完成服务3974次,累计服务时长11615.15小时。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在增强党组织“两个功能”方面扎深根促提升。
(一)考核结果再强化。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党组织考核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反馈,对考核为“一般”等次以下党委(党组)负责人首次进行约谈。
(二)基础党务再提质。持续巩固拓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和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全面完成上半年党员发展任务。严格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档案审查工作。督促指导36个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改选(补选、增选)。《红色峡谷》党刊出版3期6000册,在云南机关党建网、“学习强国”等媒体发布信息90余篇。
(三)党务干部素质再提升。举办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性修养和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等各1期,共培训党务干部367人次。
五、坚持强化正风肃纪,在推动建设“清廉机关”上扬新风树正气。
(一)大兴调研之风。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年度调研课题,充分发挥怒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领导党建分片联系制度作用,常态化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分类指导、解决存在问题。
(二)持续正风肃纪。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三)全面启动“怒江评议”工作。指导参评单位发布评议二维码,引导群众进行扫码评议。及时跟进督查督办、立行立改,确保评价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10月,共收到评议件1831件,满意1802件,满意率98.42%。
(供稿:怒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苏嘉宾 审核: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