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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中学习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4-03-26 09:04:04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历史自觉与历史担当,强化新时代党史工作的清醒认识和整体把握,奋力开创云南党史工作新局面,3月22日,省委党史研究室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中学习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集中观看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讲视频。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杨林兴主持学习并部署工作,全室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学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历史和文献工作,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局高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条例》制定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大家在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党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和根本遵循。

学习强调,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党史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重任在肩。新时代新征程云南党史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着力做到:一是要在学思践悟中强化政治忠诚。新时代党史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史姓党”,党史工作者要做《条例》学习的示范者和带动者,把学习贯彻《条例》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学思践悟,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是要在推动工作中增强履职尽责意识。要把《条例》作为开展党史工作的根本指引,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努力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职能作用,着力做好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各项工作,坚决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奋力开创云南党史工作新局面。三是要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使命担当。党史部门要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发挥服务保障作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党史“七进”宣讲活动,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为《条例》的学习贯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供稿:万莹 审核:朱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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