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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局(馆)召开局(馆)务会会议 启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4-04-18 09:08:37     【字体: 】    

4月15日,云南省档案局(馆)召开2024年第六次局(馆)务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及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省档案局(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受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王大敏委托,省档案馆馆长夏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强调,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要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组织谋划。局(馆)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支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实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强化督导推动,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抓好贯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切实做到知其言、明其意,化于心、践于行,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不足,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

会议要求,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完成局(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服务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坚决防止“两张皮”,推动形成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档案篇章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供稿:王旦军 刘思薇 审核: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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