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务干部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机关各级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的执行者,机关党务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党建工作的成效和水平。通过近几年党务工作实践掌握,部分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存在不“专”的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加以解决。
一、当前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不“专”的几种现象
机关党务干部存在党建业务不精“不专业”、兼任工作过多“不专一”、工作干劲不足“不专心”等现象。主要表现为:有的学习党建业务不深、不细,专业功底不牢,对党务工作基本方法不熟悉、掌握不精准,对法规政策一知半解,距“行家里手”的要求有差距;有些单位未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有的即使名义上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但大都身兼数职,党务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时有发生,没有做到专人专责;因党务工作成绩不像业务工作见效快、易显现,导致党务干部形成了干好了见效慢、没奖励的惯性思维,工作动力不足,成长进步慢。
二、原因分析
针对这一现象,笔者结合调研,与党务干部进行坦诚交流,深入剖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岗位设置不“专”职。目前曲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机关党委44个,设立专职副书记的25个。其中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机关党委与人事科合署办公的9个,这些单位共同的特点是干部职工人数多、身份杂,人事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导致很多专职副书记精力上难以兼顾人事、党建两项繁重工作。
二是兼任工作不“专”一。党务干部普遍兼职从事其他业务工作,不少专职党务干部虽然名义上“专职”,但在工作实际中仍然肩负其他工作,据了解,工委直属党组织中只有9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有些单位机关党委变成“综合处”“杂货店”,履行党办工作职能,任务多、工作杂、人事不相适,专职党务干部疲于应付,很难聚焦主责主业。
三是轮换过快不“专”业。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岗位交流本是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把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作为解决正科级职务的平台、跳板,岗位调整过快、过于频繁,人员还未熟悉工作,就进行了调整,影响了相关人员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据统计,2023年工委直属党组织调整党务干部35人,其中任职不满3年的21人。
四是激励缺失不“专”心。因党务工作业绩难显现,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具体数据支撑较少,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观念仍有市场,党务干部晋升渠道窄晋升速度慢,党务干部学习业务、钻研业务的动力不足,导致现在很多人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加之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越来越多、越来越重,党建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与激励机制缺失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根据近3年统计,党务干部职务由正科级晋升副处级的仅4人。
三、对策建议
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和思考,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解决不“专”心的问题。抓好《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到党务岗位锻炼培养,规范人员配备,严把任职“入口关”。合理推动业务干部与党务干部轮岗,更加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积极拓宽党务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的职业通道。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注重提拔使用,将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把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解决不“专”业的问题。将党务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常态化推进集中培训、精准化开展专项培训,抓实能力“提升关”。拓宽党务干部走出去学习培训的通道,分级、分层次对所属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进行培训,帮助党务干部消除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
三是调整理顺机构设置,解决不“专”一的问题。干部职工人数较多单位的机关党委应尽量避免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让专职副书记专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重视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减少党务干部兼任工作数量,减少“挂名”委员人数,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党务干部唱“独角戏”“孤军奋战”的局面。
四是厘清各级工作职责,解决不“专”职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曲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机关工委、党委(党组)、机关党组织等职责进行了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厘清细化,进一步强化工委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责,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具体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各有所司、各负其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