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加强检察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认识体会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4-07-25 16:45:47     【字体: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门增设“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一章,凸显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肩负着捍卫党的领导和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职责,尤为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党务干部队伍来保证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地位作用

(一)加强检察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就需要高度重视和不断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带动机关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检察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保证检察机关听党话、跟党走、不变质。

(二)加强检察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检察机关更加需要党务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人民至上,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服务大局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自觉行动,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使命担当,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坚强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检察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持续推动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保障。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领域发生违纪违法等腐败问题,无不破坏政治纪律,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伤害,更是损害司法权威和检察事业、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通过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严格选任配备,优化配置结构

(一)科学配置队伍。坚持定编、定岗、定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职数配备党务干部,合理把握队伍整体结构,大胆使用实绩突出、能力较强、群众公认的干部,使各个年龄段、学历层次的干部有奔头、有干头,真正改变和纠正、防止党务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工作边缘化和兼职化”的倾向。

(二)严格坚持标准。党务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严格标准,应同其他岗位的干部选拔任用一样,以精干高效为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坚持以岗位需要选人,切实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工作岗位。尤其选拔专职党务干部,应当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充分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真正把群众威信高、自身形象好、作风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工作岗位上来。

(三)健全交流机制。把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人员之间的交流纳入单位干部交流的整体规划,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形成专职党务干部从行政业务部门来,到行政业务部门去的良性循环模式,真正把党务干部队伍建成“一潭活水”,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三、强化履职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一)强化政治理论培训。坚持党务干部姓“党”,着眼“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求,始终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务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

(二)强化履职能力培训。坚持党建业务要“专”,着眼“党建工作的内行人”要求,始终把履职能力作为基础,强化对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党建理论和业务培训,引导党务干部更全面、更准确地把握党建的规律与特点,熟练掌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机关党建业务及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升。坚持在工作融合中增强素质,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提升,组织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引导党务干部拓展思维、开阔眼界,不断增强学习和工作本领,善于发现党务工作中的问题、破解党务工作中的难题,努力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安排党务干部参加党建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使其在业务实践中提高履职能力。

(四)注重完善培训制度。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组织党务干部到革命教育资源较丰富的上海、井冈山、延安等地开展实地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立体式的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模式,每年组织机关直属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直属党委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业务培训、机关部门党支部书记、委员集中轮训,推动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轮训和专题培训。

四、注重关心关爱,激发履职担当

(一)政治上充分信任。重视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评先评优时,要给予党务干部队伍一定的比例,对从事党务工作时间长、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的,及时提拔重用,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务干部尝到“甜头”,切实增强党务干部的吸引力。

(二)工作上大力支持。对党务干部的工作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尊重和关心,敢于交任务、压担子,放手让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处理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让他们说话更有底气、办事更得拥护、工作更能落实。

(三)生活上真正关心。及时了解党务干部的所愿所盼,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相应的职级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真正把党务干部队伍的士气鼓舞起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党的建设。

(四)机制上强化激励。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业务精、能力强、政绩突出的,列入选拔任用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对工作不力、考核不称职或难以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走开党务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路子。建立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及时发现、表彰宣传党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增强党务干部的荣誉感,营造勇于担当、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作者: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高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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