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州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西双版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州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全面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等7个方面制定28项具体措施,对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完善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意见》强调,要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创新学习方式,鼓励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其他领域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提高学习实效。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树立“大党建”“一盘棋”思想,紧扣单位职责任务,找准党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整合党建资源,凝聚条块协同合力,探索推广党建联建经验,发挥联建共建抓融合的系统优势,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意见》要求,要优化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不符合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整。根据改革要求,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配齐配强党务干部。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建工作。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进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工作履历,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要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纪检委员说纪、明纪,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净化事业单位政治生态。
(供稿:西双版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审核:唐箐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