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的职能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以强化自身建设促进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提升,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自觉上率先垂范。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及上级检察院党组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政治上认识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1次向院党组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既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又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列。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加强检察机关政治意识教育,不折不扣完成好专题学习、培训、党课、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精心组织开展历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检察机关在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两年来,先后组织机关干部到高校、党员培训基地、基层示范点等地学习培训,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到院内开展专题辅导、政治轮训,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50余次。
进一步突出工作标准,在凝聚合力上久久为功。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实施机关党建提质行动。选优培强基层党支部班子,由部门一把手担任党支部书记,实行“一肩挑”,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一体推进。每年举办至少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以“万名党员进党校”、检察干警全员培训计划等载体,着力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按照“五好五规范”和“五个标准化”抓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和使用,深化落实每月“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党费日”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请示报告制度等。院机关各党支部经市直机关工委检查验收,均全部创建达标。
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作风建设上管在严处。以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持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全省检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如实通报、督促整改。健全常态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清廉曲靖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市纪委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清廉机关”与模范机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两大重点,印发“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形成“清廉机关”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机关党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供稿: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审核:邓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