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和省委的安排,5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审议厅党组《关于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的实施措施》,对全厅集中纠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王学勤主持会议,并与厅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谈心谈话。
会议指出,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是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政治任务,是省委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具体举措。全厅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集中纠治的重要性、清醒认识违规饮酒问题的危害性、准确认识严禁违规饮酒的纪律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坚决彻底抓好集中纠治。
会议强调,全厅系统要准确把握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严肃认真抓好集中纠治工作,确保省委要求条条都落实、项项见成效。一要聚焦纪法抓教育。认真学习省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系统梳理纪律法规,强化纪法教育,抓实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严禁违规饮酒之“规”、清醒认识由风及腐之“害”,自觉抵制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的歪风邪气。二要聚焦重点抓排查。紧紧围绕省委明确的8个方面纠治重点,逐条逐项开展自检自查,实事求是列出清单,并按要求向厅党组报告。三要聚焦问题抓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逐项制定整治措施,做到立行立改、严改实改;坚持以整改促监督、提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四要聚焦长效抓制度。坚持整改整治与系统治理有机结合,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务活动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具体规定,做到真管真严、常管常严。
会议明确,凡是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举办的培训班,必须成立临时党支部;凡是外出培训人员,必须经人事处和机关党委行前教育后方能出行;凡是各处室、单位承办的公务接待方案,必须经支部纪检委员审核;凡是各处室、单位组织的调研、督查等集体公务活动,必须明确1名随行纪律监督员;凡是发生违规饮酒问题,必须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原则上一律先免职。
会议要求,全厅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集中纠治取得实效。厅属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压实纠治责任、强化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严到底。各职能处室要强化协同推进,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到共管共治。各处室、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决不做旁观者、局外人,确保集中纠治对象全覆盖、无盲区。全厅系统要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相关职能处室要加强检查、调度指导,机关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坚持快查快办,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
王学勤在与厅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一把手”集体谈心谈话时提出3点要求:一要带头示范表率,决不要违规违纪。认真落实省委“四个思量”要求,带头把规矩立起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全厅党员、干部、职工作出示范表率。二要严格审核把关,决不要视而不见。严格依规依纪做好政务服务方案和现场的全过程把关管控,发现苗头、隐患、问题,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当好省人民政府的“服务员”“守门员”。三要盯住人看好门,决不要失责失守。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从无谓的“人情往来”负担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到“三服务”工作中去。
厅党组班子成员、其他厅级干部,厅机关各处室(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驻北京和上海办事处、省地方志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供稿: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 审核:朱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