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专题辅导和研讨交流。省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吴世雄主持并作专题辅导授课。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第三指导组到会旁听指导。

吴世雄围绕“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及“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个主题展开,深入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根基和重大意义,详细解读了“序言+7章”的学习重点和关键内容,结合边境幸福村建设的工作实际,用翔实的数据、鲜活的案例,解读了如何将法律精神融入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如何以法治力量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参学人员准确把握法律精神、规范履职尽责提供了清晰指引。
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学细悟抓学习贯彻,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条逐项学,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学习好领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髓要义。要加大宣传宣讲抓普法教育,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省级“铸牢”宣讲团宣讲内容,及时推出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宣传报道和阐释文章。要结合工作实际抓贯彻实施,加紧对涉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进行“立改废”评估工作,修订调整与“铸牢”不相适应、过于强调民族差异性而体现共同性不足的内容,统筹推进全省民族领域政策法规制定、梳理评估等工作。要形成工作合力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等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各处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委统战部相关处室、各州(市)民族宗教委(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供稿: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委(人事处) 审核:吴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