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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在非遗保护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6-07-20 10:54:17     【字体: 】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的精神标识和文化根脉,其保护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文化传承发展的质量,也检验着政绩观的“含金量”。在非遗保护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抽象的概念,必须落脚于具体的实践导向,核心在于深刻把握并自觉贯穿非遗保护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非遗保护工作的健康规范、高质量开展,有利于维护广大传承人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衡量非遗保护工作政绩的根本标尺。

以“有利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价值旨归,校准政绩观的“方向标”。

正确政绩观,首先回答的是“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的根本问题。非遗保护工作的终极价值,在于守护民族的文化基因,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因此,必须将是否真正“有利于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就要求我们克服急功近利、追求表面热闹的倾向。不能仅仅满足于申报了多少名录、举办了几场展演、建成了几个展示馆这些“显性”数据,更要深入考察这些工作是否扎实增进了公众对非遗内涵的理解与认同,是否有效激活了非遗在现代生活中的生命力。例如,在推动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时,不能停留于形式上的“亮相”,而要精心设计,引导人们领略其背后的技艺之精、匠心之诚、文化之美。在利用非遗资源发展文旅产业时,必须坚守文化本位,防止过度商业化、庸俗化侵蚀其本真性,确保在利用中传承、在发展中保护。真正的政绩,应体现在非遗所承载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与弘扬,体现在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与接续能力切实增强。这需要我们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润人心的工作。

以“有利于非遗保护工作的健康规范、高质量开展”为实践路径,夯实政绩观的“压舱石”。​

政绩的取得,离不开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工作推进。非遗保护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必须遵循其内在规律。将“有利于非遗保护工作的健康规范、高质量开展”作为实践要求,就是强调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健康规范”是底线。这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健全调查、记录、建档、研究、评估等工作机制。要坚决反对为了短期效应而搞“运动式”“盆景式”保护,避免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在项目评审、资金使用、督导检查等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高质量开展”是高线。它要求我们不断深化对非遗项目存续状况和传承规律的认识,实施精准、科学的保护措施。要加强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动态管理,提升保护单位的能力建设。推动非遗与时代发展相适应,鼓励在尊重传统基础上的合理创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展记录、传播与展示方式。高质量的保护,还体现在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合作,以及全社会参与保护的良好生态构建上。树立这样的政绩观,就要求我们把精力投入到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培养队伍、提升效能这些可能不显山不露水,却关乎全局和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中去,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发展。

以“有利于维护广大传承人合法权益”为力量源泉,把稳政绩观的“定盘星”。​

传承人是非遗薪火相传的核心载体和关键力量。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充分激发,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决定着非遗保护的成败。因此,非遗保护的政绩,必须体现在“有利于维护广大传承人合法权益”上,这是我们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和力量源泉。

维护传承人权益,首要的是尊重与承认。要不断完善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让那些真正身怀绝技、德艺双馨的传承者得到社会的尊崇和制度的保障。要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落实传承补助经费,改善传承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要保障他们的传承权、发展权和受益权。创造更多传习、展示、交流的平台与机会,支持他们开展授徒传艺活动。在非遗资源开发利用中,要建立健全利益分享机制,确保传承人在其中获得合理回报,杜绝“用而不保”“用而不尊”的现象。同时,要注重培养年轻传承群体,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只有让传承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尊重、拥有踏踏实实的获得感,非遗传承的内生动力才会持续奔涌。我们的政绩,最终要由传承人的笑容、非遗项目的活态存续来印证。这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制定政策、实施项目时,始终倾听传承人的心声,回应他们的关切,做他们的贴心人和护航者。

综上所述,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将“三个有利于”有机统一起来,贯穿于决策、执行、评估的全过程。它指引我们超越狭隘的短期利益和表象成绩,始终胸怀传承中华文脉的“国之大者”,始终坚持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恪守以传承人为本的为民情怀。唯有如此,我们所创造和追求的“政绩”,才能真正转化为非遗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扎实成效,转化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坚实而持久的力量。

(供稿:念华昆 审核:董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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