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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6-03-25 14:49:00     【字体: 】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机关党建工作,怒江州纪委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州纪委常委会示范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党支部研讨交流学、全体党员自主学,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南省干部在线”、上级视频讲堂等学习载体,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品格。

坚持高位推动,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扛稳扛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指导推动,带头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把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坚持常研究、常部署、常督导,确保把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坚持强基固本,着力锻造坚强战斗堡垒。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和组织关系管理、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党支部建设延伸到巡察和审查调查一线,推进“党建+巡察”“党建+审查调查”,做到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统筹抓好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党员干部充实到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班子中,为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结合融合,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效能。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聚焦乡村全面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事业发展、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等重点任务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项目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整治招标投标、金融、国企、医药卫生、教育体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深化社保、住房、医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治,深挖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扎紧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笼子,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加强对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暖心家访、心理辅导、健康体检,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激励党员干部安心履职、担当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怒江州纪委监委 审核:杨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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