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教育;指导、协调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3)参与指导及督促检查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省直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向省委汇报、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4)负责省直机关基层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纪委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考察;负责省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6)参与督促、检查省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省直机关处、科级干部理论教育和优秀后备干部、公务员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7)领导省直机关统战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组织省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
(8)领导省级机关党校工作。
(9)领导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一级核算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员电教中心、统战群工部、团工委、妇工委、老干办、机关党委、纪工委、群众评议办共计12个部门,我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
我委现有人员编制数为103人(其中:行政人员91人,事业参公人员12人),实有人数87人(其中:行政人员76人,工勤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76人。
(二)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2、继续举办“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
3、依托省级机关党校举办7类培训班35期。
4、落细落小落实“一方案三清单”,完成省委“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任务。
5、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及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工作任务。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教育和“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实践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7、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狠抓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动态监控,强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8、深入实施“互联网+机关党建”,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紫光阁》杂志社合作建立“云南机关党建移动客户端”,构建以“云南机关党建”杂志正刊、党建网、微信和移动客户端为主的“四位一体”全媒体传播新格局。
9、扎实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完成省直部门申报“全国文明单位”评审推荐工作,主办省级机关“助力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推动月”活动,助力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职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不断满足机关群众文化精神需求。
10、落实干部关怀帮扶机制,强化人文关怀,继续开展“关爱机关干部心理健康行动”“送温暖”“金秋助学”“职工医疗互助”等活动,元旦、春节、“七一”、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组织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和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33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5.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16万元;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336.3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9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34万元,项目支出216.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41.00万元。
(1)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和2017年主要完成工作目标,“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项目2017年共举办7期讲座,主会场设在昆明,并通过电子政务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在16个州(市)、滇中产业新区、129个县(市、区)及900余个乡镇设分会场,受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累计达6万余人次,支出150万元。
(2)根据《2010-2012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办组建方案及工作职责》(摘要):“作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设综合协调办,由工委相应部门承担相应职责,负责作风评议期间的日常工作。不评议时,主要负责各省直单位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工作调研和完善评议方案等工作”,支出66万元。
(3)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老干办、办公室等具体负责实施,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财务具体负责在业务工作中发生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支出35万元。
(4)由省委机关老年体协具体负责实施,省委机关老年体协财务室具体负责在业务工作中发生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支出20万元。
2、年度收入情况。2017年全年收入共计3,00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4.58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
3、年度支出情况。2017年全年支出共计3,0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06万元,项目支出884.12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省委省机关工委领导为组长的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3)商谈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指导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
a.业务处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b.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c.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d,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e.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6年度部门省委省机关工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4.8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未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责成相关业务处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二是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并聘请了执业经验丰富的社会中介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财政厅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