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是隶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厅级直属事业单位,是省直机关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党建业务培训的主渠道,是学习宣传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及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熔炉。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培训轮训省直机关处级、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
2.开展省级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及群团干部等业务培训。
3.承办省直机关新党员、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
4.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重大战略决策的宣传,承办省委、工委安排部署的专题研讨班。
5.围绕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
6.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协助工委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成下达的调研任务,为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服务。
7.开展同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国民院校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工委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省委、工委的领导和省委党校的指导下,省级机关党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疫情防控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干部培训、科研资政、纪检监察建议和巡视整改、行政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圆满完成省委和工委赋予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年初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既定的培训计划,校委班子随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向省委干教委、省委党校和工委请示汇报,多次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校委的领导下,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全力抓好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报请工委研究同意,6月8日,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专题研讨班开班,机关党校复学。上半年,机关党校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分别为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专题研讨班、第14期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提高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第27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第7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上半年培训学员502人。
下半年,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转入正轨,共举办了6类11期培训班。分别为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示范班4期;省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班1期;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1期;青年干部进修班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期。全年累计举办7类15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700余人。回顾今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 “突出”。
(1)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体地位。坚持党校姓党不动摇,坚定不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确保主业主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优化教学布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班次主干课程、核心课程,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学员、指导实践。二是不断强化党性锤炼。坚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作风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形成党性教育课程体系。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教育作为主体班次党性教育的必修课,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着力强化方法创新。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推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力度、通过学员论坛和结构化研讨等方式,切实提高干部党性教育的体验感和鲜活性。
(2)突出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抓好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同时,在教学计划和专题设置上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力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今年是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收官之年,为助力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战胜利,举办了脱贫攻坚专题研讨班,重在提高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打赢精准脱贫收官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提升省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班,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省直机关意识形态各项具体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适应机构改革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需要,举办机关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深受各单位好评。
(3)突出管理从严,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加强对学员的教育管理,坚持把“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贯穿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采取党校组织员管理和学员临时党支部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始终坚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性锻炼贯穿始终,每期班均选配2名组织员全程跟班管理,组建学员临时党支部进行自我管理。日常管理以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考勤制度为抓手,采用微信签到、现场查看和随机点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员的到课率,为提高培训实效提供最直接、最基本的保障。把考试、小组鉴定和撰写学习体会作为规定的考核评价方式,把到课率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把遵规守纪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坚持学习测试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提交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的不予结业,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习天数的1/7的不予结业,不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结业,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4)突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学前,办公室就牵头制定了《省级机关党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应急处置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处置程序等方面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班前对疫情防控进行专项研究,把学员健康信息承诺表的填写、学员健康登记小程序的编制、体温检测、“扫码”“亮码”等工作都落实到人,并明确必须把学员在校期间防疫纪律要求编进培训手册。办班期间,培训部负责对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采取核酸检测、视情况劝其退学等方式加强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工作,确保学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认真总结今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以下鲜明特点
(1)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校委班子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带头组织学习,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校及其分管的工委研究室、老干办讲党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亲自参与研究所在支部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各支部认真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制度,坚持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同布置、同落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三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校长与副校长、副校长与分管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与本部门党员开展了廉政谈话,机关纪委与科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就遵守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提出了要求。四是压实纪委监督责任。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时对干部教师遵守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党校财务人员、办公物品采购人员和重要设备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支部纪检员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工作落小落实,认真落实节假日纪律作风教育和检查,对支部重点人员加强教育引导,了解思想变化,对出现的苗头及时谈话提醒。五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政治掮客苏洪波》等为反面教材,在干部教师中开展了“查思想、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警示教育活动。面对反面典型,大家谈感想、找根源,同时结合以廉洁家书、廉洁家庭故事为主的读书分享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肃清秦光荣、白恩培流毒,增强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六是积极配合好巡视工作。在巡视工作期间,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巡视组立行立改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改落实工作。
(3)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巡视整改工作。一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二是提高政治站位立行立改。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党校相关经费发放的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对近年来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教师酬金发放等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授课费、课题调研费、科研成果奖励费、稿费等发放不规范、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已发放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清退,并结合形势要求和党校的实际,修定完善了《中共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讲课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共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校委班子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多次召开校委专题研究部署,各部门全面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针对巡视工委反馈意见和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扎实推进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在业务工作不饱和的情况下,校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集中精力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省级机关党校贯彻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会议精神暨《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实施方案,推动理论学习往实力走心里走。校委班子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3位校领导参加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共开展理论集中学习研讨4次,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民法典》、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校委委员分别就不同专题进行学习交流。各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专题培训、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党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校委班子积极做好引导疏导管控。校委会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广大干部教师不传谣、不信谣,在疫情防控工作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疫情。校委会每半年对全校人员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出并化解苗头性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工委直属机关党委报告。各支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举办了第1期省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班,各类培训班也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握政治方向、严肃讲堂纪律,同时培训部和机关党委也加强了对培训班学员、临时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和微信群的引导和指导,保证了党校意识形态领域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三是积极开展“云南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按照“五强五带头”的目标要求,聚集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点评活动、“评星授旗”和党员积分管理,通过承诺践诺点评对支部工作和个人出现的问题及时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今年,党校共有8名同志被工委评为“优秀党员之星”,4个党支部被评为“模范流动红旗党支部”,推动了各支部和党员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当先锋、走前头。四是扎实开展“四标”行动。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机关党校结合主要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按照“系统争一流,全省创先进,全国有影响”的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在全国省直工委党校系统内寻标对标,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在机关党校营造 “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五是认真开展工委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工委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认领个人“负面问题清单”并列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谈心谈话,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作风建设成果落实到各项重点工作中。以“党校制度建设年”为抓手,结合新的形势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对党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汇编成册,使制度更加完备,为实现党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积极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和志愿服务活动。党校机关党委积极响应工委号召,组织党员参加工委组织的慰问困难党员活动,党校培训部、机关党委联合党支部主动员到弥勒寺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六是加大投入,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5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定《省级机关党校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计划》。校委班子带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等制度规定,开展了“双一双”工作,校机关党委和四个支部分别与昆汤村党支部和四个党小组签订共建协议,开展了共建活动。全校干部教师均进村入户开展调研,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为挂包贫困户送去米、油、肉等生活物资,为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落实尽锐出战要求,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投入专项帮扶经费7万元,帮助昆汤村做好个别建档立卡户新建房屋出现问题的后续处理、人居环境提升和部分村民出现的季节性饮水困难问题。今年,累计投入脱贫攻坚经费20余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省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研部、培训部4个部门和机关党委,2020年机构情况无变化,我单位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我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数为31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21人,事业人员10人),12月末实际在职人数为23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为空表填报,是因为本单位不涉及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内容。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3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是635.21万元比预算554.84万元增加8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了项目经费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12.00万元,申请省级机关党校教室录播系统建设经费27.00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增加27.67万元,2020年省院省校人才合作培训项经费3.00万元,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10.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9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98万元,占总支出的71.46%;项目支出199.26万元,占总支出的28.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较2019年度支出合计688.91万元,基本支出收入支出463.89万元增加了35.09万元,项目支出225.02万元减少了25.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2月从外单位调入1名公务人员,10月接收军队转业人员1名,10月转正1名公务人员,申请省级机关党校教室录播系统建设经费27.00万元,随之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2020年度受疫情的影响,培训班次开设时间较晚,相应培训班次及相关费用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8.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2月从外单位调入1名公务人员,10月接收军队转业人员1名,10月转正1名公务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了项目经费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12.00万元,申请省级机关党校教室录播系统建设经费27.00万元,2020年度受疫情的影响,培训班次开设时间较晚,相应培训班次及相关费用也随之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于2020年底对党校相应教学现场的教师影像、音频、电子设备的图像信号(比如PPT)进行整合同步录制,开展直播录播培训,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6%。与上年对比607.19万元,增加了29.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2月从外单位调入1名公务人员,10月接收军队转业人员1名,10月转正1名公务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2020年省院省校人才合作培训项经费3.00万元,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1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4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8%。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和人用经费发放;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逐年递减,且2020年因疫情影响,我单位严格控制邀请省外教师来校授课。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90万元,减少4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减少4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减少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整治“四风”,严格疫情管控,严控省外教师来校授课,严控车辆外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4万元,2019年我校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6.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教上年有所增加,原因为我单位2020年度2月从外单位调入1名公务人员,10月接收军队转业人员1名,10月转正1名公务人员,随之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相关费用和人员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部门资产总额24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04万元,固定资产1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干部教育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作为主要内容,以坚持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科研咨政和师资队伍建设: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党校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要围绕党的理论建设、党性锻炼、机关党的建设、党校建设规律和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开展科研咨政工作。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实施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