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委机关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协助工委、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工委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一条主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督促工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用结合,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委机关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协助所属工委机关党委和工委班子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真正让监督实起来、执纪严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2.开展廉政教育。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的通知》要求和工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廉政会议、开展一次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廉政谈话、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
3.开展党史党规党纪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各支部组织工委机关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领导干部要带头通读精读,自觉学史用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及时学习新出台的党纪法规,协助机关党委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建设。推动省直机关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支部延伸。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对清廉机关建设的要求,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清廉云南”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强化机关党建引领,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进机关、进党校、进家庭。通过云南机关党建网和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廉政资讯,传播廉洁正能量;继续开展“廉洁家书”“廉洁家庭故事”主题读书分享活动,组织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在重大节假日,以廉洁微信作为“节礼”,发送提醒短信;利用工委机关电子屏幕播放廉政标语,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念在工委机关深入人心,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修养、政治觉悟、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
二、突出“两个责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5. 突出主体责任。协助机关党委、工委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和考评清单。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落实《2021年度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工委机关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和任务分工。上半年,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对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督促推进落实;年底由工委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党支部书记进行会议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向支部反馈考核意见。
6.落实“一岗双责”。工委常务副书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讲廉政党课。工委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分析研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每半年与分管部门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跟进防控廉政风险。同时,压实直接责任。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压紧压实工委机关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细化《2021年度工委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明确支部工作清单和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积极发挥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三、做实“五项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7.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动车组”理念,自带“动力”,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紧扣工委中心工作,采取列席会议、谈话调研、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围绕承担的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分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工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工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开展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监督检查放在首位,严防“低级红” “高级黑”,督促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8.做实日常监督。科学运用“政治关爱式”谈话、“体验式”监督、函询、面询等做法,注重抓细抓小抓早。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对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置。督促落实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问题、被谈话函询情况说明、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坚持重要节假日必查、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度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具体化、日常化、常态化。
9. 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各党支部对权力运行流程、“三重一大”事项、涉钱涉物涉项目等关键岗位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聚焦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2020年度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抓落实。
10.实施精准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工委机关各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业务审批、人事工作、固定资产和涉密载体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关键少数”人员开展精准监督,签订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履职承诺书,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好“后半篇文章”,把案件资源有效转换成教育资源,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梦中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1. 开展机关作风问题整治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重点问题,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整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形式主义的工作方案》。深挖细查违规接待或被接待、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授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高频问题,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抓好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等行为。持续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健全“四项机制”,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
12. 依纪依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教育作用。按照规范的审查审理程序,协助机关党委做好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工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及备案工作。定期梳理并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13. 制定监督工作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省直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委工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对象、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提升日常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对工委机关纪检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14. 规范使用纪律检查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依纪依规运用问责利器,强化追责问责。根据省纪委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相关文件规范,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举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实行台账式管理,督促工委机关各支部(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上级和领导指出的问题。
15. 探索联检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深化运用“2+1+1”联动工作办法,积极探索联合工委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等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不断扩充监督力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与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请示报告,充分机关纪委的“探头”作用和专责监督职能,深化拓展党内监督,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切实提高工委机关纪检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
供稿:刘玉强、施寿堂 审核:孙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