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曝光工作常态化”要求,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方小林,群众,云南省第一监狱四监区一级警长,2021年3月27日0时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殷关所,中共党员,曲靖市气象局工程师。2021年4月5日13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张欢歌,群众,云南广播电视台电台主持人,2021年4月7日0时5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缪元春,群众,曲靖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职工。2021年4月8日9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遵纪守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党员、公职人员更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将按照“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工作方式,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