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2-01-29 16:10:10     【字体: 】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省委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00年1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省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进行督查,并向省委报告。

(5)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督查和管理,及时向省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省委有关部门抓好省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与省纪委省监委共同对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

(10)了解掌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领导省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战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党务干部。                     

(13)领导省级机关党校工作。 

(14)指导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15)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办公室)、宣传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群众工作部(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云南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0个部门。并代管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其中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内设办公室、案审室、检查室3个部门。

2.所属单位1个:党员教育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省直机关党建将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党建的创新发展、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引领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一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任务。通过在省直机关开展“云南省直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树命名,把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向深入。二是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理念思路创新,在认清省直各单位业务工作差异化和避免党建工作指标任务同质化、程式化落实之间找到有效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突破口、着力点,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让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都实起来落下去。大力强化党建制度机制的执行力,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为关键点,针对落实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层层压实变层层下移的问题,通过扎实开展党组(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严肃集体约谈、严格落实到期换届提醒等制度机制,压实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切实让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持续推进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推动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聚焦主责主业,扛起责任压实担子,督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长)统筹做好党建、人事工作。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载体创新,与省委巡视对接,推动被巡视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党建工作权重;深化“三重三联”工作机制,完善省直机关工委与州(市)直机关工委业务指导关系,拓展党建、业务交流领域。大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机关党务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任职等规定,重视党务工作岗位,重用党务工作者,重点打造坚强有力的党建骨干队伍。让党建工作在新时代焕发朝气、充满活力,新时代的党务工作者倍感荣誉,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满怀敬意。三是聚焦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实施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5年行动计划,加强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分类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四是紧扣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主题鲜明、实践有力、活动丰富、成效明显的总要求,在省直机关广泛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省直各单位制定“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行动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出台务实举措,细化分解争创任务,把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让每项任务指标推进情况有排名、有考核,在省直机关营造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现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工勤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85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6.7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3.51万元,占部门财政收入的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发〔2019〕7号)第二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发〔2019〕15号)第四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按照党员数量划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1月修订)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等相关规定,新增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16.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81.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7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3.51万元,占部门财政收入的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发〔2019〕7号)第二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发〔2019〕15号)第四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按照党员数量划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1月修订)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等相关规定,新增了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16.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8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2万元,减幅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无上年结转经费。项目支出1,608.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0.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发〔2019〕7号)第二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发〔2019〕15号)第四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按照党员数量划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1月修订)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等相关规定,新增了项目经费879万元;二是新增纪检监察工委执法办案补助341.4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58.4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委办案工作经费以及省直部门机关纪委谈话室项目建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598.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50.00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政治素质能力提升项目和云南省领导干部前沿时代知识讲座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2.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一般公用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46万元,主要用于工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4万元,主要用于工委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7.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委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5.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委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2.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委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采购预算总额43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8.5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97万元,较上年减少12.91万元,下降35.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减少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减少7.31万元,下降59.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政府压缩省直部门“三公”经费3%的要求进行了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97万元,较上年减少5.60万元,下降23.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7万元,较上年减少5.60万元,下降23.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原因:按照政府压缩省直部门“三公”经费3%的要求进行了缩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

2022年,工委将继续紧紧围绕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工作,着眼政治、经济、国防、法治、文化、外交、民生、生态文明等方面的焦点、热点、前沿知识点进行选题,邀请全国知名教授、专家、政府官员等作为主讲人,统筹疫情常态防控要求,2022年完成6期讲座。目标为每两月举办1期讲座,全年不少于6期,对参训对象进行抽样调查达到9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除现场讲座外,制作编辑下发各单位讲座视频光盘,讲座视频全省转播。为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想素质、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供有益启迪,为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前沿知识理论和重要信息提供有效渠道,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现实本领发挥重要作用。

(二)政治素质能力提升项目

认真履行政治职责,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更好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省直机关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省直机关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在省直机关持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

(三)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专项经费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省直单位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持续正风肃纪,运用好“四种形态”,努力打造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四)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主要工作实施计划,依《2022——2024年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三年规划》的要求,2022年纪检监察工委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持续正风肃纪,运用好“四种形态”,努力打造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保障“十四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9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2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压缩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276.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3万元,固定资产56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76.76万元,无形资产5.25万元,其他资产1,113.5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3.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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