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20条措施​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2-03-29 11:49:55     【字体: 】    

近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就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带头转作风、提效率,带头“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带头建设云南模范机关,在工委机关印发《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20条措施》,从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三个工作法”、精简会议文件活动、合力抓好贯彻落实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内容如下:

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一)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工委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新时代机关党建使命任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委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明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自觉听党话、跟党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和年度考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有关事项的重要批示,省委作出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年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

(三)创建模范机关。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和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提振精气神,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坚决破除“守摊子”“等靠要”“太平官”等现象,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创建模范机关。

二、全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高效落实工委会会议审定事项工作任务、月工作计划等工作安排,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办公室严格按照工委《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五)及时落实文件部署。党中央要求出台的配套文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报省委审定,按时限出台;没有明确时限的,1个月内报省委审定,3个月内制定出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半年内出台。要求出台配套措施的省委文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台;没有明确时限的,1个月内出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2个月内出台。经工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3个工作日内正式印发或报出。牵头落实的省委重要文件,每半年书面汇报1次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提高办文实效,特急件当日之内必办、急件2日之内必办、平件在文件要求时限内完成。

(六)及时落实会议决策。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安排后,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工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后,5个工作日内细化落实举措,并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七)及时办理有关指示。上级领导批示批办的工作,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落实并报告,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报告;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八)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未达到重大突发级别的,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部门第一时间指导处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30分钟内向省委(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

(九)及时办理咨询请示。提高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来电,耐心解答相关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对象咨询和请示报告事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依规受理办理;属于工委其他部室、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引导到具体承办人员;属于外单位工作事项,说明理由,告知主管机关名称。推行限时办理制,对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报送的请示、报告,承办部室应于收文起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情况予以回复,特殊情况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全面推行“三个工作法”

(十)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全面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安排部署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实行项目化清单管理,形成责任链条,扎实推进项目落实。

(十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围绕“服务全省大局、建设模范机关”主题,深入机关基层一线、乡村振兴一线调查研究,在基层一线解难题、促发展。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机关基层宣传宣讲党的方针政策1次、调研30日,每半年至少到机关基层一线现场办公1次。

(十二)全面推行典型引路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机关典型选树宣传长效机制,发现、培育和选树典型人、典型事、典型集体,挖掘典型特色做法,将典型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措施规定,以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形成“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四、精简会议文件活动

(十三)严格会议管控。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工委组织召开的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不超过1天,组织召开省直单位参加的综合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会期不超过1天。工委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各类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工作人员数量,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

(十四)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文件数量,非必要不发文,发管用的文,上级部门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不得层层转发。向省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发文,要预留足够的贯彻落实和反馈时间。控制文件篇幅,公文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政策性较强的综合性公文不超过10页。严格执行向省委报告要求,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一般不直接向省委报送简报,重要工作“一事一报”报送专报,不超过1000字;由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亲笔签字方可报送。

(十五)规范督查检查。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未纳入计划或者未审批备案的,不得擅自开展;严禁以调研名义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督查检查考核不得要求过度留迹留痕,减轻基层填表报数、做台账、报材料负担。除上级明确要求外,不得以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纪要记录等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

(十六)加强调研统筹。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重在了解情况、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工委各部门要认真拟定调研需求,报办公室统筹,报请分管领导同意,科学制定调研计划,避免同时或者频繁到同一单位、地区扎堆调研,调研结束10日内向工委提交调研报告。

五、合力抓好贯彻落实

(十七)坚持率先垂范。工委机关要为省直机关做好表率,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工委机关做好表率,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十八)深入学习宣传。把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推广省直各单位和工委机关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加强督办落实。办公室和机关纪委要把落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措施作为工委今年督查督办的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应付性执行、选择性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十)注重结果运用。各部室,省级机关党校要把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民主评议党员和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工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要把本规定落实情况作纳入工委机关“评星授旗”活动、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和支部党建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职级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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