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和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度。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和党建工作考核。统筹协调省直机关工委督查工作,承担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