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普法责任清单公示
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     2022-11-28 14:45:52     【字体: 】    

按照省普法办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一、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普法内容: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工作措施: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列入工委委员会议、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学习。2.推动省直机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3.开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室:工委办公室、宣传部、机关党委牵头,各部室配合。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普法内容:1.结合省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4.结合本部门(系统)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工作措施:1.按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任务要求。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3.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活动,切实履行普法职责。

责任部室:工委机关党委牵头,各部室配合。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普法内容: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工作措施: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2.落实述法与年终述职同步部署推进,按要求组织实施。3.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4.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机关党建文化长廊设置法治、党风廉政版块,云南机关党建网、《云南机关党建》杂志、微信公众号、网站登载法治内容、普法案例。

责任部室:工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牵头,各部室配合。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

普法内容:1.在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2.结合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工作措施:1.利用云南机关党建网、《云南机关党建》杂志、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党内法规。2.利用“7·1”建党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普法活动。

责任部室:工委宣传部、党员教育中心、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牵头,各部室配合。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普法内容:1.按照要求及时向省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2.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省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3.积极参加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工作措施:1.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2.认真组织迎接各项检查、监督、考核验收工作。

责任部室:工委机关党委牵头,各部室配合。

二、个性责任

1.加强对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部室:工委宣传部

2.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责任部室:工委宣传部、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

3.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宪法进机关”“法律进机关”等活动,推动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责任部室:工委宣传部

4.发挥省级机关党校职能作用,将宪法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责任部室:省级机关党校

 

 

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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