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函》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现将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云南省省直机关妇工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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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拟推荐对象
云南省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
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拟推荐对象
(共2户)
1.蒋超家庭 云南省委统战部
2.石云川家庭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