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妇联《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云妇发〔2022〕19号)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自评申报、对标创建的基础上,经实地考核验收,现将2023年度省直机关“规范化建设基层妇联组织”拟命名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可向云南省直机关妇工委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并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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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省直机关“规范化建设基层妇联组织”拟命名对象
云南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